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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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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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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于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
1、此次降准是否意味着稳健货币政策取向发生改变?
答: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常规操作,释放的一部分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还有一部分被金融机构用于补充长期资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人民银行坚持正常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2、此次降准的考虑是什么?
答:此次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一是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3、此次降准释放多少资金?
答: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到参加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达到了支农支小(含个体工商户)等考核标准,政策目标已实现,有关金融机构统一执行最优惠档存款准备金率,这样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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